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日期:2022-02-21 16:44:30  发布人: 览量:

 

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科研及周口市未成年心理健康辅导等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课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课程建设工作及周口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

二、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三、加强教研室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教研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术研讨交流。

四、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以及考试形式、学生成绩评定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合学校做好师资人才的引进、培训、培养工作;加强对教师遵纪守法的教育和管理,做好本部门的考勤工作。

六、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现代化、网络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教师工作量的初步复核工作,做好教师评优推荐的初评工作。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是思政部行政负责人,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

2.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师资队伍建设、人事调配等工作。

3.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及课程建设,内部管理建设。

4.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思想讨论、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术交流等活动。

5.负责召集并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有关行政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6.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聘任、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

7.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包干经费的使用审批工作。

8、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1、协助院长组织开展学院各项工作。

2、分管日常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工作。

3、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教学、课程建设和科研工作计划,及时做好指导、协调、督查、整改工作。

4、组织各教研室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计划,积极组织课程建设项目,努力提高各课程教学水平和建设水平。

5、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主持审定各课程教学改革方案,为提高教学水平提供重要保证

6、指导教研室建设,督查教研室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教研室在组织教学、管理教学和研究教学中的基础性、骨干性作用。

7、指导和管理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组按照各自章程,充分发挥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8、完成学校及院长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院长、副院长完成教学计划的制定、修改、优化、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2、负责教研室主任会议记录。

3、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日常教学质量监控、督导(日常教学督查;教案、教学进度、听课记录、作业等各项检查的汇总工作)。

4、负责教学日志的收发与课时统计、存档;负责期末教师(含外聘)工作量核算。

5、负责起草有关教学方面的文件、通知等工作。

6、负责教学器材的管理、使用。

7、负责外聘教师的工资核算、发放、管理工作。

8、负责补考的统计。

9、负责新学期教材征订,教师教材、教学用品领取、发放。

10、负责有关排课资料的编印、发放、收集、回填、整理汇总、校对。

11、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及日常调课。

12、负责教师教学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新教师汇报课、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优质课)。

13、负责补考、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考场安排、监考、试卷收取)。

14、其他临时性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院行政的领导下,主持本教研室的全面工作,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师完成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各项任务。

2.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师德建设工作、理论学习工作,关心他们生活,及时反映和处理教师的有关意见和要求。增强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

3.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日常教学工作,防止和杜绝教学事故发生,参与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重点对本教研室教师进行听课。

4.负责组织好每一次教研活动,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研究,组织本室教师集体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按教学任务书组织和协调好本教研室教师的排课工作,落实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名单报院教务秘书审核。

6.负责期末考试试卷印制前的质量把关工作,负责考试的正常进行,并对各教师阅卷情况进行检查。

7.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提出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制定教研室的新进教师计划,并对新进教师进行教学指导。

8.负责本教研室教师年度考核表和聘期考核表的核定工作,负责本教研室各类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

9.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职责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到管教管导,教书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做到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认真备课,抓住基础,把握重难点,根据学生实际,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加大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教学力度,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3、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要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上课重点突出,讲究实效,注重启发,培养兴趣,讲课用普通话。

4、作业分量适当,难易适度,认真批改、讲评。

5、认真辅导,热情耐心,因材施教,对不同层次的学生用不同的方式对待。

6、认真做好考查、考试的命题和评卷工作,考后认真分析,查缺补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7、参加教学方式方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选定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等工作。

8、要勤于积累自己的教学资料,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努力撰写论文,重视高一级学历进修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教学能力。

9、每个教师的言行举止,要对学生起好示范和表率作用。语言行动讲究文明礼貌,衣着仪表讲究整洁端正。上课精神饱满,教态认真,谈吐文雅,口气亲切,不讽刺挖苦学生。

10、完成部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的开设与实施,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做好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3.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科研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业务交流,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理论水平。

4.负责全院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负责定期开展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与辅导,不断提高全院师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5.负责组织全校“5·25”心理健康节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健康文化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6.负责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组织各二级学院对有可能出现心理问题的新生进行主动心理咨询及干预。

7.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咨询的管理工作,合理聘用心理咨询师,并进行日常管理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我院的心理咨询技能水平。

8.负责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不断完善学院、二级学院、班级、宿舍的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及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9.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等心理社团,做好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培训及发证工作,组织学生心理骨干进行心理学专业培训及朋辈辅导。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全面工作,带领中心人员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推进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建设。

2.负责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制定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计划,并做好与相关部门、学院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推动工作计划的落实。

3.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团体心理辅导等各类服务项目的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工作。

4.负责每年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新生进行心理筛查,对筛查出的问题学生进行重点关注。

5.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6.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

7.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学生社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8.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经费开支规定,合理管理并使用心理健康教育经费。

9.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享到
相关链接

联系方式: 0394-8916916 地址:周口市开元大道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