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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反馈制度
日期:2020-12-16 18:19:08  发布人: 览量:

一、咨询员应对来访者作咨询记录,并对有严重与较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留下联络方法,以便于跟踪收集反馈信息。

二、对来访者提出口头、电话或QQ咨询,尽量当场解答或回复;不能当场解答的,应把咨询内容记录下来,事后回复。

三、为维护来访者的知情权,咨询师需针对来访者的需要,对任何形式的测评给予反馈,反馈内容须与测评工具的标准操作为依据,做到反馈客观、合理。

四、中心须将每年新生的心理健康测评和全院的心理摸排结果及时进行反馈。

五、对有需要的重点学生实行院系和中心的双重反馈,院系心理辅导员向中心提供个案的背景资料,中心介入后向院系反馈对个案的心理评估结果及后续工作建议,最后院系需向中心再一次反馈对个案的处理结果以及目前的状况。整个过程,需填写《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及处理情况表》,一份留存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一份留存院系心理辅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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